欢迎访问浙江自考网!本站为考生提供浙江自考信息服务,网站信息供学习交流使用,非政府官方网站,官方信息以浙江教育考试院www.zjzs.net为准。
    城市:
    自考查询:
    所在位置:浙江自考服务网 > 自考真题 > 山东自考-自考《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》知识点复习(31)

    山东自考-自考《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》知识点复习(31)

       来源: 其它     点击:
    自考在线学习 +问答

    现象与本质的含义

    现象与本质是揭示客观事物的外部表现和内部联系相互关系的范畴。任何事物都具有现象与本质两个方面。本质总是类的本质,即一类事物之所以区别于他类事物的最根本的东西,因此它是普遍性、共性,但并非共性都是本质。由于事物的种类是分层次的,本质也是分层次的,根据深浅层次的不同而分为多极本质。现象,是本质的具体表现,即该事物的各种个性、特殊性、具体性的总和。本质是内容,但现象不一定是形式,内容也不一定都是本质。

    现象与本质的辨证关系

    现象和本质是对立的,也是统一的。二者相互区别,现象是事物的外在方面,是表面的、多变的、丰富的;本质是事物的内在方面,是深藏的、相对稳定的、比较深刻、单纯的。因而现象是可以直接认识的,本质只能间接地被认识。也相互依存,现象是本质的现象,本质是现象的本质。本质只能通过现象表现出来,现象只能是本质的显现,它们之间是表现和被表现的关系。二者也是可以相互转化的,其转化正是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相互转化的客观基础。本质变现象只能理解为本质表现为现象;现象变本质应理解为现象表现本质,现象越丰富,表明事物的本质也越深刻。同时,现象和本质的关系是复杂的。同一现象可以表现不同的本质,同一本质也可以表现为不同的现象。

    作为思维形式的现象与本质

    现象与本质这对范畴作为思想形式,具有重要的方法论意义。

    第一,本质和现象的对立统一,使科学认识成为必要的和可能的。

    第二,要揭示事物的本质,必须从事实材料出发,即从关于现象的认识出发,不能脱离现象而凭空地把握事物的本质。

    第三,在通过现象认识本质的过程中,经验主义和理性主义是经常出现的两种片面性,必须注意防止。

    浙江自考助学报名预约

    我已阅读并同意《用户隐私条款》

    上一篇:第一页
    下一篇:最后一页

    浙江自考网提升便捷服务
    距2024年10月成绩查询预计 5
    【请广大考生提前备考】
    加入浙江自考公众号
    浙江自考网
    微信公众号
    (扫一扫加入)
    加入浙江自考交流群

    扫一扫加入微信交流群

    与考生自由互动、并且能直接与资深老师进行交流、解答。

    扫码小程序选择报考专业

    进入在线做题学习

    查看了解自考专业

    查询政策公告

    进入历年真题学习